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度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州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在我州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所获得的职称在凉山州范围内有效,与普通职称(非定向)在本州内享受同等待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同时申报同级别的普通职称和定向职称。
二、申报专业
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专业分4个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含轨道)工程、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
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申报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评审。
三、申报条件
按照《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凉交发〔2024〕3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符合《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75号)规定的,可根据规定提前申报相应职称。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k8凯发赢家一触即发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8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申报人员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前,各级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先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单位注册。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评委会选择“凉山州交通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填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英语和计算机备案等内容。
(二)诚信承诺
申报人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需作脱密脱敏处理。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三)单位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资料。单位应成立考评小组,采取领导、专家、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资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3.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出具“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所在单位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有关意见。
4.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不少于1000字。
5.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社保缴费记录、论文著作查验证明、学历学位查验证明、公示结果、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县(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强化审核责任,加强审查力度,着重审查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州交通运输局审核。
2.州级部门(单位)负责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州交通运输局审核。
(五)申报受理
线上评委会受理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交通运输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州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现场统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逾期不再受理。地址:西昌市商业街二段53号凉山州交通运输局7楼701室。
(六)破格评审
由州交通运输局抽取2名同行专家(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主审,召开破格评审会议,同意破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六)复核受理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对各州直部门、县(市)交通运输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凉山州交通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评审
由凉山州交通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召开评委会、评委专家评议、答辩等程序。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实行全员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会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申报人员也可登录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查看。
(八)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
在州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凉山州交通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评审结果,并提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六、申报材料
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时,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①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②本人及所在单位签字、捺印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③发表论文、论著证明材料(原件)或专利证书(原件);④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原件);⑤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⑦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的《2024年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花名册》(含电子文档,见附件);⑧《凉山州事业单位2024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审核通过后,原件当场退回。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个人修改、单位审核、单位修改均应在2024年11月8日17点前完成。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副高级职称申报每人次32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清。
八、注意事项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准确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人员应按《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关专业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姓名。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要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不予受理。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并记入四川省交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有明显虚假内容且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对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进行通报。
(三)严格核查材料
1.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为进一步强化论文著作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平台查询,并在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3.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五)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求。州内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的需提供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凉山州事业单位2024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州内企业人员申报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的需提供本单位“评审通过后聘任到岗承诺证明”。
(六)评审通过后相关手续办理。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将通知各单位集中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仅此一份,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七)按时报送主管部门工作通讯录。请涉及申报评审(初定)人员的主管部门于2024年10月9日前将《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主管部门(单位)工作通讯录》(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反馈州交通运输局人事科邮箱(453171751@qq.com)。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k8凯发赢家一触即发的技术支持:19113903952、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公示样式
2.申报评审主管部门工作通讯录
3.凉山州事业单位2024年度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确认)人员花名册
4.2024年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5.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凉交发〔2024〕36号)
6.“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6日